4. 【大誡命中的憐憫和公義】

上一篇談到「大誡命」,指出社會關懷也是教會不可或缺的使命。
但你又有否想過,其實「社會關懷」指的是甚麼?

著名宣教學家萊特(Christopher Wright)的分類,他會把「大誡命」的宣教使命再分別「憐憫」(compassion)和「公義」(justice)兩類。憐憫的服事是指透過愛心的服務去回應人們的缺乏和需要;而公義的服事是指轉化和挑戰社會中暴力和不公義的結構,追求和平與和好。

洛桑運動的《開普敦承諾》指出這是聖經給予教會的明確使命:「神的所有兒女都受命要彰顯神的愛和公義,在實際生活中為困苦人秉公行義,憐憫貧窮的人,這是律法和先知書、詩篇和智慧書、耶穌和保羅、雅各和約翰的吩咐。這種對窮人的愛要求我們,不但要有憐憫和善行,也要藉著揭露和反對一切對窮人的壓迫和剝削來秉公行義。」

例如,韋伯福斯(William Wilberforce)在十八世紀於英國推動廢除奴隸制度。他不只是滿足奴隸的基本需要(憐憫的服事),而是致力去解除欺壓奴隸的制度(公義的服事)。

或許身處香港的我們會感到難以想像,今天仍有數以千萬計的人落入強制勞動和人口販賣(例如今天有不少港人關注的KK園)。因著網絡科技的發展,近年甚至出現了令人髮指的網上兒童性剝削,外國人付費遙距指揮犯罪者對兒童進行性虐待和剝削,並實時直播。而International Justice Mission(簡稱IJM)則是一個致力回應以上議題的全球組織。IJM不單會營救和恢復被剝削的受害者,更會與當地司法人員互相配合,務求將罪犯繩之於法,並期望建立能長遠保護貧窮人的制度和社區。這就是憐憫和公義並存的服事。
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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5. 【如何在宣教中運用網絡和媒體】
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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3. 如何實踐整全使命中的大誡命?